请教一下法律问题。前几个月去外地,在一个不太正规的小旅店住宿,半夜时当地派出所的去查住宿登记情况,店老板没有给我登记,所以民警同志们把我和旅店老板以及另外一个住宿者,一块带到派出所,并且记录了我的口供并让我按下手印,在口供中让我强调店老板没有给我登记一事,其目的显然是想罚旅店老板的钱,最后说是要罚那老板500元。记录完我的口供后就“放”俺走了!我想问一下,派出所这样做合法吗,这些天我总感觉自己好象犯过罪一样!我的口供记录能否对我造成负面影响?
參考答案:法律里面是没有所谓的哥们意气的.
你不用害怕,你所做的事情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