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在2006年1月4日21时,被一个骑电动车男子撞倒,导致左腿小腿骨折,肇事者是一个湖北省枣阳市人,当时都一起被带到交警支队,第二天早上10点,他交了2000元钱并压了他的身份证(现还都在交警支队),说出去凑钱,后来就逃走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他承担全部责任。我妹妹现在还在做恢复手术,伤残鉴定还没有做,可现在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怎么样才能要到赔偿!~请教大家!~!~谢谢~!!~
參考答案:你好,你现在只有向法院进行起诉,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之后可以直接执行他的家庭财产。
我妹妹在2006年1月4日21时,被一个骑电动车男子撞倒,导致左腿小腿骨折,肇事者是一个湖北省枣阳市人,当时都一起被带到交警支队,第二天早上10点,他交了2000元钱并压了他的身份证(现还都在交警支队),说出去凑钱,后来就逃走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他承担全部责任。我妹妹现在还在做恢复手术,伤残鉴定还没有做,可现在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怎么样才能要到赔偿!~请教大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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