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公司的补贴和津贴能替代节假日的加班费吗?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0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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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社會/文化 >> 法律
 
問題描述:

我在公司的职位是生产助理,公司在合同上规定由于我职位的要求我法定工作时间外的进行的工作以通过基本工资和补贴津贴得到补偿,并表示我不的为额外的工作向公司要求任何加班费

參考答案:

不能,基本工资和津贴待遇仅仅是劳动报酬的一种形式,但对于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的工作,根据劳动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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