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1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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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社會民生 >> 法律
 
問題描述:

单位经过试用期之后 已经转正 并签署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但因部门撤消 合同期满 单位是否可以无条件解雇?

请高手解答 并提供法律依据 谢谢~!

參考答案:

建议你和单位进行协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这个时候劳动合同中止,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自然结束了。所以就相当于重新找工作了,你最好能耐心的跟单位进行协商,因为这个时候你已经不占据主动了。

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没有跟你续签,而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不需要给予你补偿的。因为这个时候,劳动合同属于自然中止,并不属于解除合同。劳动法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中止。这个时候不叫做解雇,所以不能获得补偿。

但是如果劳动合同不是因为期满,而是因为部门撤销解除了,这时候单位是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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