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晚上我走在路上,听到有人说;找是死吗?我回头说;什么!他就上来打我。我还手了,后来他叫来十几个人来打我.后我去报了110。但是找不到人,他们叫我去作个检查。我想找不到人就没去,现在我知道他是谁了!我该怎么办?我伤的不重,就是皮刨脸肿!去找110他和他的同伙要关几天!我可以要多少钱!我是10月30日被打的!我想在忍几天。我是想让他在里面过春节!请律师要多少钱?或还有什么好办法?还有我没去检查我不知道怎么办好了?他要罚多少钱?
參考答案:治安处罚追诉期是六个月.原则上你完全可以告他。
但楼上说的很明白,没证据你怎么告?“皮刨脸肿...10月30日被打的。”这么点伤恐怕早好了。
所以下次再有这种情况,第一时间就要报警备案,即时当时拿不到人,也能留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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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依据过往的经验,你向警方检举他的下落后,警方很有可能将之代往派出所问话,这要看打你的人在打你之后的这段其间,有没其它恶行,如果没有,基本上因为你的伤情已无大碍,他顶多被警方勒令向你赔礼道歉(注:这句“赔礼道歉”事实上包含了,写切结书、赔偿你的治伤费用---多少钱是医疗费实报实销,加上误工、营养及慰问金。但会结合实际,所以你不可能狮子大开口的。没有去检查鉴定不了伤情,可能只能得到抚慰金。)。但不会被处以治安或者行政拘留。
如果这段其间,他被揭发一贯有劣迹,他很可能数案并举,被判治安拘留乃至(最高)劳教。当然,政府对他的罚款他也跑不了。拘留不拘留都一样免不了
这种治安事件,一般不需要律师出面,因此也不会产生所谓的律师费用,你去法院告他,法院未必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