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中国法制史上有意思的故事典故。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09-05-23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分類: 社會/文化 >> 法律
 
問題描述:

给点线索就好,我自己去找谢谢了。

參考答案:

楼上的“缇萦救父”的确是家喻户晓好典故,再来说一个大家可能不太知道的。

著名典故:“何武断剑”

沛中有一个富豪,正妻及其女儿品德不端,儿子为妾所生,且年幼丧母。富豪临终时恐怕死后子女争夺家产,儿子年幼受到迫害,就立下遗嘱说,所有财产都归女儿,但有一把宝剑,在儿子15岁时交给他。儿子成年后,向姐姐们索要宝剑,但姐姐们不肯给,儿子告至官府。司空何武说:“剑,所以断决也。现年十五,有智力足也。女及婿温饱十五年已幸矣。”也就是说儿子已经十五,具有掌理家族的能力了,而剑又是决断事务的意思,也就是说富豪当时是暗指在儿子十五岁时将家族交与其管理,女儿和女婿们享了十五年温饱已经算幸运了。当时大家都说何武这样“原情度事”十分恰当。

这个典故可以看出汉代已经出现了遗嘱继承,并且嫡子与庶子都有继承权。

同时它也是我国古代“原情”断案,重视维护实质正义的例子。

古文原文可见《太平御览》八百三十六卷

小贴士:①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教科书相悖,请以教科书为准;②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科学常识、官方权威机构相悖,请以后者为准;③ 若网友所发内容不正确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右下举报/纠错。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