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交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1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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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商業/理財 >> 財務稅務
 
問題描述:

本公司第一季度未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务局人说没申报的企业他们会帮你零申报的,否则不报或晚报要1罚000元,但我公司第一季度是赢利的,这样我们不是没有预交第一季度所得税吗,税务局会不在今后罚我们款呢?

參考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国税函发[1995]593号

企业所得税是采取“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征收的,预缴是为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列支要到企业的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才能准确计算出来,平时在预缴中无论是采用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还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预缴,或者按其他方法预缴,都存在不能准确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因此,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应作为偷税处理。

————国税函发[199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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