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离婚案会是什么结果?--SOS!!!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1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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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社會民生 >> 法律
 
問題描述:

大哥和嫂子为介绍认识结婚的,婚前没有对彼此有深刻的了解。已经结婚4.5年,有一小孩3岁。由于婚后嫂子性格不好,不尊重爸妈,经常与爸妈吵架,与大哥关系也不好!在嫂子生完小孩后一年,即外出打工,小孩一直由爸妈抚养!打工期间很少打电话回家也没有汇钱养小孩。由于与嫂子爸妈不和,和大哥关系也不好,他们两个人两地分居,大哥向法院提出离婚!

现在遇到一个问题:

在大哥结婚前,我家已经起好房子(一层),在今年初,我们家把房子加高到三层,所有的钱都有我爸妈,我,哥出(包括借姐姐的部分),房产证为我爸爸的名下!

离婚有大哥提出,因为大哥觉得他们已经没有感情,感情破裂(离婚前嫂子还骗了我家几千块钱,事后不认,无证据支持,我家不做追究)。离婚绝对不是由于原告方过错造成的!

大哥要求法院判决:

1:离婚

2:小孩的抚养权给原告

嫂子要求:

1:小孩抚养权归被告

2: 原告赔偿一定精神损失并取得部分房产

法官在调解时也对我哥说房子应该有我嫂子一份。我对此不解!

如果她要求小孩的抚养权,无可厚非!

可是她说要求分的我房子我就不能理解?

请各位帮忙看看这个案件会怎么样的结果。法官说嫂子有分房子的话是否有问题?有何法律依据?

參考答案:

房子是否应该分给你嫂子,首先要确定房子是否是你哥同你嫂子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从你给的内容上看,此房在你个结婚前由你父母出钱所盖,并且房产证也能证明你父亲对此房的所有权,所以可以认定这是你父亲的财产,不属于你个和你嫂子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你嫂子分到房子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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