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已办过工资总额手册,2007年度继续申办的,请准备以下材料:
1、《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备案表》,务必加盖公章;
2、已使用过的2006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3、新购买的2007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向单位开户银行购买);
我们因为是外商代表处,所以办理工资手册只能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天山路),我的问题是:
1.是不是只需要这3样东西,还有其他的吗?
2.什么是《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备案表》?是一张表格还是以前所说的工资计划?
3.如果《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备案表》是一张表格,我应该到那里去拿?还是自己写就可以了?
參考答案:需要这3样东西外加上社保结算表(最近1个月)加外来人员结算表(如果公司里外地人员).《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备案表》是一份标准表格,社保局办理地方拿取,填写,主要内容是2006年实际发放工资人数及金额,2007年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