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和我老公已经背着我父母办了结婚证,但是还没有办婚礼。我们买了房子,我父母要给我17万元钱。我就想为了让父母放心,以我老公的名义打个欠条,钱我会慢慢给我父母,让他们帮我攒起来备用。我老公名下在老家有套老房子,现在是他妈妈和姐姐一家住。我想这样写欠条“今收到某某款17万元,保证在十年内还清,并将我名下某某路某某号住房归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的内容受法律保护吗?现在那套房子是他姐姐一家占着,我心里不舒服,因为我父母要把所有积蓄拿出来帮我,所以我就想让他把那套房子算我一半,归到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
谢谢各位法律工作者!
參考答案:那套房子属于你老公的话,当然可以。不过最好把两件事分开,不要绞在一起。作一个婚前财产协议,把房子归到夫妻共同财产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