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任务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任务是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二、基本方针
第一、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二为”方向。为人民服务是指为包括工人、农民、士兵、知识分子、干部和一切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人民群众服务,首先是为工农兵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项事业的根本需要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服务。
第二、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方针。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在学术上实行民主讨论,在艺术上实行自由竞争,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发展正确和先进的东西,纠正错误和落后的东西,用真善美克服假丑恶,从而保证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双效益”原则。这是由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生产的比重性决定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生产既是一种精神产品的生产,又是一种商品的生产。文化产品既具有意识形态的属性,又具有商品的属性。因此文化生产要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第四,坚持社会主义文化重在建设的方针。(1)要把建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立为本。(2)要树立起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价值观念。(3)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和革命文化传统,吸收世界的一切优秀文化成果。(4)采取多种形式生动活泼地开展各种思想教育和群众性的创建活动。(5)贵在坚持,讲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