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博弈的观点频频出现在各类经济管理书籍中,那么,博弈究竟是什么?博弈对现代企业管理有何启发或指导意义呢?
通俗地讲,博弈论是一种“游戏理论”。其准确的定义是:一些个人、团队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依靠所掌握的信息,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或收益的过程。
一个完整的博弈应当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博弈的参加者,即博弈过程中独立决策、独立承担后果的个人和组织;第二,博弈信息,即博弈者所掌握的对选择策略有帮助的情报资料;第三,博弈方可选择的全部行为或策略的集合;第四,博弈的次序,即博弈参加者做出策略选择的先后;第五,博弈方的收益,即各博弈方做出决策选择后的所得和所失。
博弈论对现代企业管理的意义可概括为两个方面。其一,博弈论的研究成果可直接运用于现代企业的经营决策之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行业内的竞争逐渐表现为几个大型集团之间的直接对抗,企业在这种情况下的经营总体战略和一般战略决策必须在充分掌握竞争对手信息和策略的情况下进行。从上述博弈定义来看,这类问题都可归结为博弈问题。因此,企业运用博弈论中的决策模型进行这些问题的决策将使决策过程更加合理化。
其二,博弈论对现代企业管理观念和方式的改变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举个例子来说,从“囚徒困境”这个典型博弈问题,我们可以深刻体会到企业实施“供应链管理”的必要性。
“囚徒困境”讲的是两个同案犯罪嫌疑犯(囚徒)被警方拘捕后,为防其相互间串供,而分别拘捕、隔离审问时,两疑犯所面临的认罪策略选择的问题。
摆在两疑犯面前的选择无非两种:坦白或不坦白。按照我们通常的政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所以若两人均坦白,则可从轻处理,分别判刑8年;若两人中有一人坦白而另一人拒不坦白,则坦白者可免于处罚,而拒不坦白者,将从重处罚被判10年;当然,若两人拒不交代,而警方手中又无足够的证据可以指控犯罪嫌疑人,那他们只能被按妨碍公务被判1年。
由于两个囚徒没有条件串供,因此,对两个囚徒总体来说,最佳结果不会是同时坦白,各判8年或都不坦白,各判1年。两囚徒决策时都以自己的最大利益为目标,结果是无法实现最大利益甚至较大利益。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企业与企业之间,尤其是企业与其供应商之间,很多情况下正如上面两个囚徒所遇情形一样,没能真正实现自身的最佳利益,甚至是损人不利己。因此,实施供应链管理,借助IT工具,强化企业之间的合作,将是企业获得双赢局面的一条捷径。
里边不是有例子吗?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