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州上了2万元的货(在几家分别拿的不同的货,有服装皮包等),最后委托其中一个卖家把我这几样货放在一起,包成了两件货同天发出,保价10元(开的一张票据注明两件)由广州发出——〉长春中转——〉吉林。结果12月28日,到货1件。取货时付了全款,不过注明欠一件。结果到今天货还没到,追问吉林,吉林说没有收到,长春说自己找广州,广州说查不到。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补充:有没有律师的朋友,给点专业意见呀,我应该找谁???谁的责任???怎么赔偿???
參考答案:货运邮寄等保价应该是实际价值的1%,你保少了哦,如果按这样算应该能赔偿你1000. 但是这好像是说的途中损坏等意外的赔偿金,丢失应该另算. 这种事情首要的选中还是去货运公司交涉. 如果对方态度恶劣再采用比较强硬一点的办法,比如媒体,或者给消费者协会打电话试试. 最后的选择才是法律,因为这种问题法律处理起来是比较麻烦的,而且你的保额太少了,就怕最后都赔不了多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