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6年4月11日购买了法院委托拍卖公司,拍卖的厂房.我在2日内交清购房款,法院给我出具相关法律手续并到房屋所在地办了交接,接到房屋后我对房子进行维修,在06年7月3日成立了**公司的分公司.此时原厂房的法人领其他人强行将我够买的房屋门钉死,(有法院和公安局记录)使我公司无法生产造成加工合同违约,我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可不可以做原告起诉,原厂房的法人是我们城市的政协常委,请问他的做法都触犯我国那些法律法规,请大家帮忙.....
參考答案:领取营业执照没?
根据民事诉讼法,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作为原被告成为诉讼当事人.
他的行为是你公司财产权的侵害,以你提供的材料尚看不出足够严重到用刑法来约束的地步.你可以起诉要求他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