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将A材料加工成B材料,B材料属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企业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核算,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发出A材料计划成本120 000元,当月材料成本差异率为-1%。
(2)用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税金等共32 550元,其中增值税2 550元,消费税3 000元。
(3)B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计划成本145000元。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谁帮帮我吧
參考答案:借:委托加工材料118800
贷:原材料120000
贷:材料成本差异-1200(红字)
借:委托加工材料27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3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0
贷:银行存款32550
借:原材料145000
借:材料成本差异800
贷:委托加工材料14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