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月前遭人殴打,现在还可以报警或者起诉吗?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0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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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社會/文化 >> 法律
 
問題描述:

去年10月份,因为纠纷,我遭到对方数人殴打.

造成轻微伤.现场有证人,也愿意为我作证.

但当时有领导出面为对方讲情,此事不了了之.

现在对方又开始骚扰我,我想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

打算就去年对方殴打我的事情对他们进行诉讼.追究他们的相关责任.

补充说明:事发当天晚上,有旁观者通知了我们单位的保卫科进行干预.

但没有通知警方.第二天早上我本打算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却遇到领导讲情,于是一直拖延至今.不过,我在第二天就去了医院(省级)作了检查.有医生的诊断证明(轻微伤).

现在我的问题是:如果我现在提起诉讼的话,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呢?

參考答案: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考资料:《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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