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没谈过恋爱的少女,而且很注意和男孩子之间的距离!
一个见过两次面的朋友,在第三次见面的时候,说好一起去看场电影。那天我穿着一件长的羽绒服,长到膝盖的那种。下午12点左右,他说还没起床,让我去他家里等他,大白天的我想也没啥问题,于是我去了。我在那里上电脑玩,他就把我抱起来,我挣扎过,但他毕竟是男的,反抗无效,他说就让他抱五分钟,既然挣扎没用后来我也认了,想想也没啥的。后来他就越来越过分,把我摁在床上,他自己也睡在我旁边,把我的右手压在他身下,他的左手抓住我的右手,把他的头压住我的头,让我丝毫不能动弹。我反抗过,我喊过,他还说就五分种,就五分钟。他没动我衣服,羽绒服还穿在我身上,他穿的是一身内衣内裤。这时候感觉他的右手没抱我,好象是在脱自己的内裤......结果是他把精液都弄到我的外面的牛仔裤上了,他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我很生气的,当时脑子都空白了,居然还有这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平时自己洁身自好,被他搞的......
我身体没受到任何伤害,但心灵上的创伤是无法弥补的.所以我想用法律武器来对付他,但我又不知道如何对付,是该报派出所呢?妇联呢?还是其他的机构!那天晚上还在手机里骂他的,他说对不起我,还有那件带有他精液的羽绒服和牛仔裤我都放起来了,以后告他我也有证据!
可是很担心告了他之后亲朋好友,邻居之类的知道这事,本来是没身体上的伤害,万一一传十,十传百的,以为我被他强暴了之类的那就太恐怖了。我父母还没敢让他们知道呢。派出所之类那些机构,他们有义务帮我保密的是吧?
对于这情况我自己不知道是他是属于性骚扰呢还是更严重的其他说法。也请帮我明示一下。
參考答案:建议提起刑事自诉,对方涉嫌强制猥亵妇女。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