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遇到这么一件,棘手的事。前一段我有个朋友,她找工作没身份证,就借用我的身份证。可在这期间他用我身份证办了一张信用卡,而且透支6000多元,(这张信用卡,是她所在单位中友百货,统一给办的)当时她留的是她的电话,后来银行找不到她,就报警并给我当地发出协查通报。现在我给她打电话她不接。而且银行限我24号之内还钱。我该怎么办!!!我现在报警行不行,如果过了24号,银行会对我采取什么措施。我该如何报警,是打110,还是到派出所。
參考答案:1、你朋友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你应当尽快报警,上面的朋友已经分析的很清楚了。
2、银行限你24日还钱,如果你到期不还,银行也不能对你采取什么强制措施的,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你偿还欠款,同时从24号以后,开始按天计算高额利息。其他措施,银行也无权采取。
3、你应该到派出所去报警,向警察如实提供你朋友的信息,以及整个事情的经过,根据这个情况来看,破案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应该很快就可以把你那个朋友给照出来的。
4、找到你那个朋友以后,你可以请求这个朋友还银行的欠款以及利息。但是,如果这个朋友没有钱还的话,银行是可以让你赔偿损失的,因为信用卡用的是你的身份证,你对自己的身份证管理不当,存在过错,从而给银行造成了损失,银行可以要求你赔偿损失的。
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