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看一下,谢谢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0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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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社會/文化 >> 法律
 
問題描述:

1、甲方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综合工作时间40-45小时(其中超时工资已在岗位工资中体现);乙方就餐与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内;

一周工作超过40小时也可以吗? "超时工资已在岗位工资中体现",如果实际工资中没有岗位工资一说呢?

甲方规定发薪日为下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并按时向乙方支付货币工资;

此条是说我9月底拿8月份工资吗?

參考答案:

超过40小时就算加班了,平时加班1.5倍,周末2倍,法定节假日3倍,自己算算

其实用人单位都很黑的,如你签了合同就表示你自己同意了,那没办法了

9月底拿8月份工资,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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