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赔偿的问题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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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社會民生 >> 法律
 
問題描述:

丈夫被判罚金后跑掉了,是不是就会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会侵害到妻子的利益?)

丈夫被判是因为他交通肇事,当时妻子不在场不知情

要确切答案,谢谢

參考答案:

确实有点难度。建议向当地的律师咨询一下,看有没有其他办法。

妻子可设法主张,家里的财产都是自己的婚前财产,但是对于妻子的工资或者其他收入,虽然丈夫一直都靠妻子养着,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这些财产仍然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很难避免被执行的。

是个人行为,所以首先以个人财产进行执行,个人财产不够的时候,才执行共同财产。因为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丈夫对这部分财产也有权利的,因此可以对丈夫的这一部分进行执行。离婚以后,就不存在共同财产了,所以就不存在执行共同财产了。离婚的时候是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一般情况下,根据法律的规定,共同财产是一人一半的,也可以通过财产分割协议将财产分割给另一方,但是这样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

先执行丈夫个人财产,如果丈夫没有个人财产的,就需要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了,对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是属于妻子的。法院只能对属于丈夫的一半进行执行,而不能执行妻子的那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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