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时当场工作人员要调出个人档案吗??急..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11-10-16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分類: 社會民生 >> 法律
 
問題描述:

我有离异史.档案没改掉.不可以让他知道的.但我们要结婚了.登记时工作人员是不是要当场查看我个人的档案呢..那我可怎么办...只要当时不会被揭发就没事了.哎谁知道??帮帮我吧...

參考答案:

不会调阅申请人以前的个人档案。

申请结婚登记时,登记机关只审查规定的材料,即: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

二、由所在单 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不在本区、本乡(镇)申请结婚的一方,其《婚姻状况证明书》应在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盖公章;

三、由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出具认可的、可以结婚的《婚前体检证书》;

四、本人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小贴士:①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教科书相悖,请以教科书为准;②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科学常识、官方权威机构相悖,请以后者为准;③ 若网友所发内容不正确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右下举报/纠错。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