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成为荒漠化强烈发展区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生态进一步恶化,沙尘暴愈演愈烈,每年新增的沙化土地面积达1000平方公里,占全国年均沙化土地面积的近1/3,已经成为全国的荒漠化强烈发展地区,不仅直接危害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还威胁到河西走廊、河套平原甚至华北和京津唐地区。
阿拉善盟地处内蒙古自治区最西部,境内分布着巴丹吉林、腾格里、乌兰布和三大沙漠,全盟荒漠化土地占国土总面积80%以上,是我国西北强沙尘暴主要策源地之一,并以年均20米的速度向东南移动,每年有1000平方公里土地沙化。
据阿拉善盟林业治沙局局长范.布和介绍,阿拉善地区曾是水草丰美的牧场,居延海绿洲、贺兰山次生林以及连绵800公里的梭梭林构成了独特的生态植被系统,一度成为河西走廊、河套平原和华北地区的天然生态屏障。而近几十年来,由于人类持续过牧和樵采等不合理的活动,加上受干旱气候影响,这里的植被严重退化,土地沙漠化不断加剧。
经2002年清查,阿拉善境内的天然梭梭林面积已经由上世纪50年代的113万公顷减少至38万公顷,而且密度严重下降;黑河下游额济纳旗和胡杨林也由5万公顷减少到了2.6万公顷;全盟有330万多公顷草场严重退化,植被覆盖度降低了30%-80%,草本植物由200多种减少为80余种,可食牧草由130多种减少为20余种。(中国绿色时报 2004-9-2)
- 作者: 白兰哥 2004年09月9日, 星期四 14:44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环保部门的尴尬:权力大了但却治不了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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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徐 英 来源:中国商报网站
(新闻周报2004年8月31日报道)国家环保总局正在采取更加公开、透明的通报制度来监督破坏生态、自然环境的行径。不过,在一系列环保事件中也暴露了环保的命门:通报与治理不能同步。通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震慑作用,但仍然达不到治本的目的。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近日,记者收到国家环保总局76号新闻通稿称,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发生的一起严重违法进行农业开发,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案件。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岳指出,西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生态环境脆弱,一旦被破坏难以逆转,要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关系,防止因开发建设不当造成新的、严重的生态破坏。
让记者不解的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这也就意味着,一个项目能否上马需要经过环保部门进行环境评价后才能决定。那么,阿拉善右旗的项目是否经过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价呢?
阿拉善事件
记者了解到,目前这起破坏事件正在处理当中。据阿拉善右旗环保局刘处长介绍,国家环保总局调查小组已经就此来当地进行了相关工作。目前环保局已经和地方政府协商,进行补救工作。
根据多方描述,事情是这样的:内蒙古绿洲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洲公司)、陕西杨凌秦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内蒙古出资注册了绿洲公司。内蒙古阿拉善右旗政府与绿洲公司签约,将板滩井4万亩土地无偿地提供给绿洲公司30年,而绿洲公司承诺把当地建成高新农业示范基地。
在当时看来,这是一场互惠互利的事,但事情并没有朝预料方向发展。
绿洲公司启动了计划占地4万亩(含已经开发的1万亩)、投入经费3000万元的大型农业开发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绿洲公司没有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只凭以往的经验盲目引种,致使开发种植接连失败,而且在没有具体种植计划的情况下就一次性大面积开荒,直接导致大面积撂荒,土地裸露达2100亩。
据悉,国家环保总局接到环保志愿者的举报后,立即派员调查。但此时,盲目开发造成的破坏性已是不可估量。该区域年水资源可开采量仅为917.66万立方米,按水资源平衡可持续开发,项目区可灌溉土地面积不能超过2.5万亩,而且必须是节水灌溉。但实地调查发现,开发区域内目前主要的灌溉方式是漫灌,如果按照签约4万亩的面积全部开发,当地水资源将遭到永久性破坏。
当地已修建的8横9纵的道路,宽度为8至12米,现已全面沙化;在开发前期一次性开发而大面积撂荒的土地也已沙化、活化。显然,恢复治理工作将是一个漫长而又艰巨的任务。
据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人士介绍,根据调查结果,决定依法对这起由于违法开发造成的严重生态破坏案件进行严肃处理: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督促阿拉善右旗环保局对绿洲公司依法处理,限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生态恢复措施;上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由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进行审批;并督促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商区监察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国家环保总局的身影
一段时间以来,一起起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事件被曝光,让我们频繁看到了国家环保总局的身影:“8月23日,河北唐山钢铁企业污染严重,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工艺为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工艺,有的企业还在新建落后的生产设施,多数企业气体浓度超标。污染严重,资源浪费。”
7月26日,黑龙江佳木斯铝厂、吉林白山市浑电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抚顺铝厂、内蒙古包头铝业公司、山西协合铝业有限公司、山西晋能集团新东方铝业公司、江苏徐州四方铝业集团公司、湖北丹江口市铝业有限公司第一电解铝分厂,这些企业污染物排放超标。
6月21日,淮河两岸,被检查的165家重点工业污染源、30座污水处理厂中,有52家企业违法超标排污,占检查总数的31.5%;17家污水处理厂非正常运行,占检查总数的56.7%。
……
国家环保总局俨然成了环境保护的代言人。但有人士指出,国家环保总局频频出镜,但治理环境的结果却难以令人振奋。国家环保总局究竟在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此观点针对的是不久前的淮河污染团事件。6月21日,国家环保总局刚发布了十年治理淮河的成效通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指出,治淮10年来,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沿淮四省政府采取了结构调整、工业污染防治、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等一系列措施。总体上看,沿淮四省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淮河流域排污总量逐年下降,从1996年到2003年,整个流域GDP增长134%,但是在这期间,水中的主要污染物COD的排放量从1996年到2003年降低了大概50%。十年来,淮河流域累计投入治污资金约193亿元。治淮初期,沿淮四省没有一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57座。
一系列治淮数字本应让人振奋,但7月20日,淮河突然爆发的一个长达133公里的污染团,不仅让沿岸百姓遭受到切肤之痛,也让淮河沿岸的环境情况暴露在阳光之下。
环保总局的角色
“检查小组走了之后,企业照常排污,抓到了,我们只能罚点钱了事,我们没有执法权,而罚款数额又有限。”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光戎在“2003年国家环保重点城市环境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会上如是告诉媒体。
提及“能处理到什么程度”这个问题时,汪尽显无奈,“最高限度不超过20万元,企业治理污染的费用比这个高得多,这也就造成守法企业成本高,违法企业成本低的尴尬局面。”
国家环保总局宣教司刘友宾告诉记者,一般而言,对于污染超标的企业,环保部门通常最高也只能处以20万元的罚款,至于停产或者其他处罚都是由当地执法部门进行,“我们没有这样的权力”。
“中国的GDP增长得这么快,可是我们的罚款金额还限制在20万元以内,这远远跟不上经济形势的发展,也造成我国环保整治的力度不够。”中日环境监测中心的夏光指出。
没有执法权造成污染超标企业的屡报屡犯,这似乎是环保部门心中的“痛”。环保部门到底有什么权限?
在国务院1998年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适用本条例。是否对环境造成影响,均要由具有相当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出具评定。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马中指出,按照情况的不同有不同的程序,如果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环保部门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大小项目,事无巨细,环保部门都要管。“这样看来,国家环保总局不仅不是权限过小,而是太大了。"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系主任毛寿龙教授解释说,这好比现在国家各个部委都希望扩大自己的权限,权限大了,便好办事了。但是这样一来,又造成另外一种情况,权力的集体加大,在面对大众的时候,这种权力反而无效了。
“如果一个人从科长升到了副局长,那么他所管辖的人多了,这种权力就变大了。但如果让这个副局长直接面对更多的老百姓的时候,这种权力也就变得没有多少效力了。”现在,环保部门直接面对无数多的企业,它的权力也就减弱了。毛教授打了个比方。
“国家环保总局到底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就应该是监督,将破坏环境的企业进行通报,将其公开,而其他工作应该由其他相应的部门进行。”毛寿龙认为。
毛教授指出,其实罚款并不是一个根本的解决措施,关键还在于行政处罚需要法律作为基础,建立一个完善的公示化机制比经济惩罚更有效。
“比如,当企业排放超标,影响到周围居民的时候,就应该上升到民事诉讼,依靠当地法院力量对其进行惩罚,而不仅是环保部门的罚款。”毛寿龙教授如是说。
- 作者: 白兰哥 2004年09月1日, 星期三 12:09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日本车省油大揭密
日本车省油大揭密-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
中国飞速发展,人们收入水平大幅提高,有车族和即将有车族人数猛增,大家都想开上自己的车,出去爽一把。(偶也是,嘿嘿)
虽说有钱了,但是,中国人从小就受到节俭美德的熏陶,从不希望浪费掉自己手里的血汗钱,于是,买一辆经济型轿车的想法充斥着上面提到的这些人的大脑。
日本车在中国很受追捧。问购车人为什么,几乎都会说到它的“优点”---省油!
说日本车省油,没错,的确省,我就一直纳闷,它为什么省油呐?难道人家欧美的发动机真的没有日本的好嘛?难道欧美人不会学学人家日本嘛?看看下面的车重对比列表大家就知道了!
车型 整车装备质量 (公斤)
广州本田飞度手动档基本型 1053
丰田威驰GLX-S导航版 1055
一汽大众捷达都市阳光 1100
上海大众polo1.6 1100
东风雪铁龙爱丽舍SX 16V浅内饰手动档 1115
上海通用别克凯越1.6 1220
东风标致307break 110 1277
一汽大众宝莱1.6舒适型MT 1281
以上俺选取的全部是2003-2004的热门家用经济型轿车。
在中国卖的极其火爆的广州本田飞度车重竟然只有1053公斤,比捷达这样的“微缩型”轿车都要轻!甚至还比两厢车polo1.6轻上100斤左右!这100斤倒底哪里去了?
广告做的火热的丰田威驰才比它的“同门”--飞度重了4斤!可能是威驰的轮胎比较宽的原因吧(大家去街上找辆广本飞度,看看它的轮胎就知道,它的轮胎其实和摩托车一样窄的)。。。。。。
最可笑的是宝莱1.6竟然比飞度重了整整456斤!相当于两个日本大相扑了!
456斤!是整个飞度重量的22%!真是晕死!
我不想再往下比了,真的为购买日本车的中国人安危担心啊!
最后送上两句话!
对日本人说:故意减少汽车钢板厚度,减轻车重,从而实现省油的目的的行为是可耻的!
对中国人说:用几个油钱来蔑视生命的行为是可耻的
- 作者: 白兰哥 2004年08月29日, 星期日 15:44 回复(2) | 引用(0) 加入博采
阿拉善生态破坏案查清 北京沙尘暴是人为所致
记者赵明 李成刚北京报道 风起西伯利亚,尘起阿拉善:这是历年北京春天沙尘暴的原因写照。国家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阿拉善的治沙等环境改善工作,但仍然有人在破坏阿拉善薄弱的生态环境,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岳8月18日通报了此起生态破坏案。
据介绍,内蒙古绿洲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洲公司)在没有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没有履行开发项目需要办理的环保手续的情况下,仅凭与阿拉善右旗政府签订的开发合同,就于2001年8月启动了计划占地4万亩(含已经开发的1万亩)、投入经费3000万元的大型农业开发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绿洲公司没有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盲目引种,致使开发种植接连失败,而且在没有具体种植计划的情况下就一次性大面积开荒,直接导致大面积撂荒,土地裸露2100亩。从现场情况看,生态破坏现象十分严重。
据调查,这个区域年水资源可开采量仅为917.66万立方米。按水资源平衡可持续开发,项目区可灌溉土地面积不能超过2.5万亩,而且必须是节水灌溉。但实地调查发现,开发区域内目前主要的灌溉方式是漫灌,如果按照签约4万亩的面积全部开发,当地水资源将遭到永久性破坏。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接到环保志愿者的举报后,立即派员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决定依法对这起由于违法开发造成的严重生态破坏案件进行严肃处理: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督促阿拉善盟环保局对绿洲公司依法处理,限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生态恢复措施;上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由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进行审批;并督促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商区监察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潘岳指出,西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生态环境脆弱,一旦破坏难以逆转,一定要防止因开发建设不当造成新的、严重的生态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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