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被盗了,身份证和一张未到期的存折同时被偷了,到银行去查时被告知钱已经被全部取走了。怎么办啊?银行应该负全责吗?按说未到期的存折不能让轻易取出来的,需要证明的。可是银行没有查实,这算不算他们的失职?
參考答案:按照《储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储户提前支取,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办理,代理储户支取的,代支取人还必须持其身份证明。如果银行未按上述规定办理,致使遗失存单后,存款被冒领,银行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储户对其存单未妥善保管,将存单遗失,从你的表述中可以看出你是没有马上挂失的,所以也应亦承担一定责任。可以找银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可以参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