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6年7月份来到这个单位工作,先是签了三个月的试用合同.而且还明文规定如果我在这三个月的时间内辞职要赔偿2000元的违约金.(他的规定是不是不合理?)
试用快结束的那个月,公司没有发给我工资,经理找到我问我还想不想继续做下去,我说挺想的.他说要签3年的合同,我觉得有点长.然后他告诉我如果签一年可以,但工资不象他开始承诺的那么多.降低了一些.保险也不给上.然后还问我要不要签.我当时就想找一个单位做,就先别计较钱的问题了.我答应签了合同.合同还规定在一年内如果双方出现违约就赔偿3000元.可这个公司的老板很...头两个月因为活比较多我的工作比较出色,给我涨了200块钱工资.其他员工都没涨.说以后都按那么多发.可是下一个月活没有上一个月多了,我的工资又降下去了.我很气愤的去问他,他不屑的对我说,公司就是这个工资水平.我心里很难过,但想到签了合同就咽下这口气.
公司的业务拿下的活越来越少,所以我们就显的很清闲.这有什么办法.又不是我们不想做,是你没有能力拿活.但怎么拿我们的工资找平衡呢.
到了06年底的时候,我们经理找到其中一个员工的家长,因为那个员工是通过家长走后面进来的,告诉人家要给孩子找工作,公司进行部门调整,要取缔我们的部门.当月那女孩的工资降低了400元.那女孩就在前几天辞职了,我和其他的同事都没有正面的得到这个消息.他也从没找过我们.只有她也在这个公司工作的侄女和我们谈过,说让我们赶快走,这个月的工资还会减少,要维护自己的尊严.现在的经理被小人所蛊惑,已经不是以前的经理了.还让我们不要怪经理.(靠~真幼稚,不怪他怪谁)我们现在还在这个公司.就想他不让我们走,就不走.请问如果他过几天想要辞我们.我们有没有权利索求违约金.
參考答案:首先告诉你企业只签订试用期的合同,本身就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必须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合同里才可以约定试用期.
其次,劳资双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要双方协商一致.除非你的工资里含有业务提成,并因为业务提成才降低的之外,公司降低工资的做法就是违法.
再次,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本身就违法.
最后告诉你,从你提供的资料看,企业违法在先,因此你离职企业应该给你交纳违约金才是.另外,你仍可以主张你的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扣发你的工资,你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并要求单位给予25%的经济赔偿金.同时要求企业按照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