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4日上午,两家因为一件小事吵架,当时双方只是吵了一架,并没动手打人,但是到了下午3点的时候,对方带几个黑社会的人(听他们说是刚从监狱里出来的)到我姐夫家把我姐夫痛打一顿,当时人都晕了过去,对方是河南省汝州市莽川乡的乡长,之后到现在一直找相关单位投诉,也没什么结果,请问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请各位大侠给小弟指点指点我们该怎么办,该到哪些单位投诉??
在下谢谢了!!!!
參考答案:你好:
1:你可以立即报警。
2:医疗鉴定结果----是轻伤?重伤?
3:第一时间的现场目击证人,证词,犯罪嫌疑人的性别,年龄,及其姓名,住址?当事人[乡长]的行为表现?
4: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 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你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法院追究当事人[乡长]的刑事责任和被害人的有关经济及精神损失。
6:今年从中央到地方扫黄打黑,筑建和谐社会,该项任务仍是重中之重。
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