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论
针对客观事物或问题,直接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阐明其理由,表明自己的态度就是立论。换一个角度来说,立论就是运用充分有力的证据从正面直接证明自己论点正确性的论证形式。立论有时是在破的基础上进行的,“先破后立”、“边破边立”即此意。立论是议论重心,无论写什么样的议论文,都必须立论,驳斥别人的论点也是为了确立自己的论点。
立论的过程是,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等逻辑思维形式,对客观事物进行分析和综合;然后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从正面直接证明自己的主张。立论的最终目的是正确地揭示出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立论性文章应具备论点、论据和论证三要素。立论的要求也是据此而提出的:
1.提出的论点要明确、准确、正确。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要表明作者的态度;提出的看法要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物的实际;确立的论点要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合乎科学原理和党的方针政策,反映出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观点来源于材料,材料来源于实践,正确的观点来源于对材料的科学分析,这需要我们具有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因此,要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认识能力,才能在一大堆材料中提炼出明确、准确、正确的观点来。总之,论点应该从实际材料中提炼也来,做到正确和鲜明。
2.运用的论据要真实、典型、充分。也就是说,论据必须确凿、恰当、典型,力求精炼、生动、并富有时代感。不管是事实论据或理论论据都是用来确立和证明论点的依据,必须是真实的,有代表性的、充分的。手中材料多固然是好事,但要精心选用那些最具有说服力的材料作为论据来证明论点,那怕有时只有了一个,只要它是真实的、典型的,也同样有充分的论证力。
论据不可以随意编造,使用理论论据不能断章取义。在撰写论文时,应注明论据的出处。收集材料时应该分类登记。
3.安排好论证的逻辑关系
论证是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过程,主要是按照一定的逻辑推理形式把论点和论据组织起来,证明论点是正确可信的。常用逻辑推理形式有归纳推理、演绎推理和类比推理。归纳推理是从许多个别事物的分析、研究之中,归纳出一个共同性的一般结论。它的特点是从具体到抽象,从个别到一般,合乎人们的认识规律。演绎推理是从已知的一般道理来推出个别事物的结论。它的特点是从一般到个别,从抽象到具体。归纳和演绎推理是写作议论文时最基本的推理形式,运用极为普遍。类比推理是从已知事物的某种属性,推出类似的另一事物也具有同样的属性的方法。它的特点是从个别到个别。写作议论文时也经常使用。
论证也是用论据证明论点的方法,由于议论的内容不同,采用的论证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论证的方法与逻辑推理形式密不可分,一种论证方法就是某种逻辑推理形式的具体运用。论证合乎科学,就是要合乎逻辑,合乎人们认识事物的规律,也只有这样,论证才是有力的。
立论,就是运用恰当的论证方法,用论据证明论点。不管是先提论点,然后证明;还是先论述,然后归纳论点,都与论证方法的运用有关。
论证分为直接论证和间接论证两大业,基本的论证方法就是摆事实、讲道理,它是一切论证方法的基础。摆事实,性质属于归纳推理;讲道理,性质属于演绎推理。
综上归纳立论的知识点如下:
立论的三要素:论点、论据、论证过程。
立论的论点要鲜明,要正确。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要旗帜鲜明地以判断句方式表示;不能用“大概”“也许”“总之”等模棱两可方式来表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论点提出的位置依常见次序:可在标题上;可在文章的开头;可在文章的结尾;也可在文章的中间;也可由几个分论点总结归纳而成。
在确定论点时,要注意论点和论题的区别。
论题是先言他物,由他物为据引出论点。他物就是论题,是引出论点的依据。
立论的论据分为事实论据和道理论据两种。
立论的论证过程分为直接论证(摆事实归纳推理)和间接论证(讲道理演绎推理)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