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关注!
1月16日本人在浙江义务乌买了一件木雕,造型是一匹马,香樟木的,进价是4000元,卖价在15000左右.由卖方负责发货,我在吉林省通化市接货付运费.
2月2日长春信达货站打电话给我:货已破损,无车敢拉(怕惹麻烦).让我自己去取,他不负责货损.
我怎样才能挽回损失.是找长春运管部门?起诉?起诉卖方?原始货站?长春货站?在哪起诉呢?在义乌?在长春?得需要那些材料?
无论您解答与否,都谢谢您的关注!
好心人帮帮忙把!叩首企盼!!!
问题补充:急急急
參考答案:没事,卖货的没跑,火车站也跑不了,不用着急,肯定能挽回损失。
在义乌和长春的法院都可以起诉,法院都会受理。
被告就把你所提到的卖方、原始货站、长春货站都列上。
因为咱们也不知道是谁该承担责任,但我就知道是你们中的一个或几个该承担责任。
所以,他们具体谁赔,那就跟咱们没关系了,咱只知道你们得赔。
咱就把与这起货物买卖有关的一切东西都留着,收据最重要,还需要提供一些证据来证明是卖方送货,不是买方提货。这点如果卖方不否认的话,那官司肯定赢。
然后在法庭上他们具体谁赔就是他们之间协商的事情了,与咱们没关系。如果他们不能协商就等法院判,反正他得赔咱们钱。
行了大哥,别着急了,踏踏实实过年吧。
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