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区是否有一些特殊的权力,是否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中央集权是否有影响
參考答案:俄罗斯的行政区划很特别,全国共划分为七个联邦区:中央区、西北区、南部区、伏尔加沿岸区、乌拉尔区、西伯利亚区、远东区,各区均由联邦主体构成(联邦主体这一概念是1993年由俄罗斯联邦宪法引入司法体系的)。联邦区首脑为俄罗斯总统任命的全权代表。
现在俄罗斯共有88个联邦主体:21个共和国、7个边疆区、48个州、2个联邦直辖市、 1个自治州、9个自治区。各主体一律平等,各有其不同的国家法律地位。有的按照民族地域原则构成,如共和国和自治区州,有的按照地域原则,如边疆区、州和直辖市。2004年彼尔姆州和科米彼尔米亚克自治区合并为一个新地区——彼尔姆边疆区。
共和国
所有联邦主体中共和国拥有的国家法律地位最高。俄联邦的共和国是民主单一制的法制国家,有自己的宪法,可以确定自己的官方语言,该语言在地方国家机构中与俄语并用。共和国甚至可以确立自己的国籍,但共和国国籍和联邦国籍同时并存,这只是俄罗斯联邦统一国籍的两个层次。共和国的法律体系除了自己的共和国宪法外,还包括在其权限内颁布的各种法律、与俄罗斯联邦、其它联邦主体以及其它国家签订的条约和协议。因此,俄联邦的共和国拥有一定的国际主权,甚至有自己的外交部,但它们无权实行独立的对外政策。
共和国有权拥有自己的国徽、国旗和国歌, 每个共和国有自己的首府。没有共和国的同意,其领土不得更改。 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的关系建立在俄联邦宪法、联邦制条约和双方关于权责划分条约的基础上。
自治州和自治区
这是俄国历史上形成的民族自决的民族疆域形式。当今俄罗斯联邦有1个自治州(犹太自治州)、9个自治区(见上表)。根据俄联邦宪法,它们与共和国、边疆区、州和联邦直辖市都是平等的联邦主体,尽管它们常常分布在其它联邦主体——边疆区或州——的领土上,如犹太自治州位于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涅涅茨自治区则在阿尔汉格尔斯克州。只有楚科奇自治区按照法律规定自1992年成为俄罗斯联邦的一个直接组成部分。
自治州区的地位由俄联邦宪法和自治州或区的“章程”规定,不经它们同意任何人无权 更改。自治州区有自己的国家机关系统、法律、官方标志、国际主权要素。
边疆区、州、联邦直辖市
边疆区的国家法律地位与俄联邦所属州相同,只是在称谓上有着各自的历史渊源。90年代在制定现在的宪法时产生了“联邦直辖市”的概念,以此取代以前的加盟共和国直辖市——莫斯科和圣彼得堡(1992年前为列宁格勒)。1993年宪法强化了它们的俄罗斯联邦主体地位。
边疆区、州或联邦直辖市的地位由俄联邦宪法和地区“章程”确定。该章程相对于所有地方法律和规章有着最高法律效力。没有边疆区、州和直辖市的同意,其领土和行政疆界不得更改。
这类地区都有自己的权力代表机构——杜马或立法会议,执行权属于行政机构。它们可以在联邦权力机构的协调下参与国际和对外经济活动。
与共和国不同的是,这些地区没有自己的国籍,在其领土上官方语言只使用全联邦统一的俄语。
边疆区、州和直辖市有权拥有自己的标志——区(州、市)旗、徽、歌。它们的编写和使用规范由地方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