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特快专递是 3 天 可是4天都没收到收件单子. 一般东西我就不计较了, 大过年的也不想生气,可是那是我女朋友给我奶奶买的救命药啊!
我想自己应该算是邮局的消费者,我想得到法律的保护!
有谁能帮忙,我是黑龙江人.
參考答案:特快专递不是投单子,是投物品到地址,不过邮局都是投递一次(他会在你门上贴一个贴纸说投递了3次,估计是敲了三下门),碰到这种事先是确保自己的东西,你打电话问一下本地邮局是哪个公司负责投递ems,打电话问你的到没到,到了你去取,取的时候和他们理论他们会不理你或者抵赖,邮局规定很多都是内部的,你看不到,有抵触和交叉的规定,国家立法也不是很完善。除非你自己是律师,找他们麻烦只会确保你"过不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