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历史悠久,汉武帝元鼎6年(公元前111年),设合浦郡,北海古属合浦郡。清朝康熙元
年,设“北海镇标”驻此,北海地名始见。又说“北海”一名系因市区北面濒海而得。秦末汉
初,北海港即作为中国与东南亚、西亚乃至欧洲进行海上贸易的商港,成为我国“海上丝绸之
路”的始发港之一。宋朝时期成为与越南等国开展海上贸易的重要口岸。明朝时期为对外通商口
岸,与马来西亚、缅甸、越南、印度等十多个国家有贸易往来,直到清朝一千多年间,经贸一直
不衰。
1796年至1839年间,北海商业兴旺,渔业发达。乾隆年间, 北海港的进出口贸易盛况空
前,成为富庶之地。咸丰五年(1855年),北海年商贸关税达500万两白银。同治八年,北海有
固定航线开往海口、广州、澳门、香港、海防、西贡、新加坡等地。
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将北海与宜昌、温州、芜湖列为对外通商口岸。其后,英、德、法等
七个国家相继在北海设立领事馆,英、法、美、德、葡、日、奥、丹、荷、挪等国家在北海设立
洋行、造船厂、电报公司和轮船公司,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的货物输入北海,成为我国近代西南区
域的重要商港,仅1929年抵港的外轮就达538艘,吞吐量64. 29万吨。民国4年(1915年)设立中国
银行北海分行,民国16年(1927年),设立中央银行北海分行。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北海市的行政区域在归属广东、广西之间及城市建制方面几度变更。1965
年6月后至今,归广西壮族自治区管辖, 1983年恢复地级市建制。198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列为
全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14 个沿海港口城市之一。1987年7月,合浦县划归北海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