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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废凤阳府,怀远县、五河县直属安徽省,后属安徽省淮泗道。同时废蚌埠三县司,今蚌埠市淮河以北划属灵璧县,淮河以南划属凤阳县;今固镇县仍为宿县、灵璧、五河、怀远等县分领。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正式废道,凤阳县、怀远县、灵璧县、五河县先后直属安徽省。1929年初,蚌埠成立市政筹备处,翌年撤销,仍属凤阳县。1932年,怀远县、凤阳县先后改属安徽省第四区、第四专区,五河县先后改属第七区、第六专区。沦陷时期,蚌埠为伪安徽省维新政府、伪安徽省政府所在地。抗日战争胜利后,怀远县改属安徽省第十专区,凤阳县先后改属安徽省第九专区、第五专区,五河县属安徽省第四专区。1946年11月,蚌埠成立市政筹备处,脱离凤阳县,辖原属凤阳县的淮河以南部分地区和淮河以北小蚌埠地区。1947年1月1日,蚌埠正式设市,直属安徽省,为安徽省第一个设市的城市。
1949年1月20日,蚌埠解放。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蚌埠市、怀远县、 五河县属皖北行署,今固镇县分属宿县、五河、灵璧、怀远4个县。 1952年4月,蚌埠市直属安徽省;上述4县改属安徽省宿县专区,1956年1月改属蚌埠专区,1961年4月仍属宿县专区。1964年10月,析宿县、怀远县、五河县、灵璧县各一部分地区置固镇县,属宿县专区。1971年宿县专区改为地区。1983年7月,怀远县、 五河县、固镇县由宿县地区改划属蚌埠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