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的价差太大,会找评估机构对房产评估吗?如果双方再不认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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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如果双方对于房屋价格存在很大争议的,当然要评估了.
按照你所说的是诉讼离婚,那么原则上是由人民法院委托机构来进行评估,这属于司法鉴定,不能轻易否定的.当然如果确实有充分的理由,也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评估鉴定.
下面是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对于鉴定结论有异议而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而这下面是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离婚时的房屋列明了几种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在实践中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评估也是对于离婚房屋处理的一种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