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珠海市文化产业的产业基础已经初具规模,而且正在发展中;从此次在珠海举办的2005年文化产业论坛来看,珠海的文化产业也具备了良好的大环境。接下来就看珠海能否带头将珠三角地区发展成一个文化产业群。
就珠海目前在珠三角地区所处的态势来看,要发展具有自己特色的文化产业,珠海就必须通过整体创新,加大市场拓展,增强成本控制能力,加强文化产业之间的联动努力发展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加快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特,人多我优”的强势型文化产业链。
文化产业需要创新意识(清华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博士后皇甫晓涛)
我国现在不仅缺乏客观的产业资本载体,更为缺乏的是文化资本主体的创造性。我国文化产业缺乏创新意识,比如历史题材的电视剧,只注重故事情节,而很少对文化符号的外延的扩展。现在文化体制改革中,我们不仅只追求知识经济的文化技术,还要吸取欧洲创意文化观念,转变传统文化产业。
有些地区的居民存在着这么一种观念:文化产业发展是富裕地区的专利,在不发达地区搞文化产业过于奢侈。但实际是,文化产业是时代大势所趋,不是局部环节,不是早为晚为的事情。对于欠发达地区,文化市场开拓和文化产业装备可以从基础设施开始进入资本市场,或者转变成为文化符号,以符号运营进入资本市场。
盗版是对版权的毁灭性打击(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沈仁干)
在中国,版权在促进文学、艺术、文化与教育事业方面作用逐渐被人们认识,但作为无形产业权的版权可转为现实生产力,可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则尚未得到普遍的认同和受到应有的重视。
我国当前版权市场潜力巨大。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与受教育程度提高了,但文化产品与服务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公众的需求。
我国版权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国家已于2001年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相关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版权法律制度,提高了保护水平,强化了执法手段。同时,我国于2001年成为WTO的成员,《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也在我国生效。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广大公众的版权意识仍然淡薄。从政府官员到企业的管理人员,其版权产业的观念以及对版权产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认识都有待进一步增强与提高。为侵犯版权者提供保护的部门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仍然存在。
外国版权产品于服务大量流入,特别是盗版制品的走私入境。在目前我国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盗版问题显得特别突出,这对版权是毁灭性的打击,严重阻碍了我国版权产业发展。
媒体品牌战略创造产业价值(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范以锦)
范以锦曾经将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的媒体多品牌战略形象地称为“龙生龙,凤生凤”的滚动发展模式,在昨天论坛上的主题演讲中,范以锦将媒体的品牌战略与文化产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指出创新的媒体品牌战略为文化产业创造价值。
范以锦指出,从报刊媒体背后可以看出产业升级、技术革命进步的影子,同样,技术的发展离不开文化的创新,只有把握改革创新的潮流才能最终领跑市场。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报刊媒体要作为其中的产业支柱发挥重要的作用。
要是报刊媒体的品牌战略能更多地创造产业价值,应该主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从单一的新闻竞争转到塑造媒体品牌的竞争上来;二是从单一媒体品牌的竞争转到媒体多品牌的竞争上来。与珠三角的产品一样,珠海本地的报刊媒体品牌的树立、品牌的识别都没有问题,现在就是要看其在品牌战略发展中如何走得更好,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其文化产业价值。
珠海适合发展“活动经济”(北大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大文化产业研究所副所长陈少峰)
珠海适合发展“活动经济”
珠海市是以休闲娱乐活动为主要特点的城市,其定位恰好符合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主流的新趋势:活动经济。活动经济应该成为珠海今后文化产业的核心。
活动经济是之人为组织的,能带来经济上的规模消费收益的各种交流、展览、演出、体育、观光和娱乐体验活动。活动经济的主要收入是运输公司、旅游、餐饮和区域性的规模消费。最大的收益者是区域。
应发展数字娱乐设备产业
现在的趋势是“娱乐无边界”,人们希望随时随地可以娱乐。珠海必须对原有文化产业进一步梳理,进行新的产业布局。珠海可以发展数字产业,来提升制造业。
具体来说,我建议珠海大力发展手机内容产业和数字娱乐设备产业。
应发展中小型、密集型会展活动
珠海过去工业发展规模不大,正好为文化产业的发展留下了一个空间。
我建议珠海应大力发展中小型、密集型会展活动;发展特色主题活动和特色休闲活动。
从珠海现有的环境,加上港珠澳大桥投建等大项目带来的巨大的区位优势,珠海的文化产业发展在珠三角具有独特的竞争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