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一家分公司上班,工作地点被安排在天津。保险是由北京分公司在北京上的。后来我不干了,在天津换了一家公司。我便要求北京分公司把我的保险转到天津,北京分公司只是开具了转移单把关系转了出来,但是并没有把我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账户中的钱转到天津,现在北京分公司的电话和地址全变了,我根本找不到他们。我给北京市劳动局打电话,他们说如果公司不给转养老账户中的钱,没有法律依据能强制他们。我该去哪里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难道就让以前的公司这样欺压员工是吗?这是法律的漏洞吗?没人能管他们了是吗?去哪里能告以前我所在的北京分公司呢?
參考答案:可以去社会保障局或者中国保监会去问一下,不行就找新闻媒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