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三年多,一年多以前我因为吵架,当时我打了她,她说我下手很重,并且背上现在还有伤痕,当时我真的很后悔,上她妈那向她道歉,她也认同了,也就是半年天气,我在她家里住下,并和她在她妈那照常发生了关系。但是有个条件就是向我家里要3万元,当时我答应了,但是我父亲没同意,结果就弄翻了,现在已经分居1年了,由于双方父母插手,弄到今天局面,她现在向法院起诉离婚,我真的不想离,因为我无法想像我以后如何面对我的孩子!我把她生下来却不能好好照顾她。我觉重我老婆好像有夷症。但好像听说她现在到鉴定局说我把她打伤了,我想问下如果真是一年前打架造成的伤,现在在法院上能起到作用吗?我到现在都认为不是我打的,法院会怎么审理啊?一场夫妻真的只值3万吗?
參考答案:按理说:后背就是下手在重也可能造成内伤.
过一年后在法庭上应该 够不成证据.
如果你坚持不离婚,又以孩子为由.法院应该 不会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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