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追讨官司已到了执行阶段,由于被申请人失踪。但被申请人有一房产被折迁。本人调查得知有折迁款在城建规划局帐上,我向法院执行法官提供了这个线索。但执行法官要我提供书面证明或者折迁补偿的复印件。你说我这个普通公民能扩到这个证明吗?法官的要求是否正确?请你告诉我,谢谢了。
參考答案:提供线索和证据是申请人的义务,不能提供证据的可以提供线索,并申请法院查询。
以你说的情况,这样的内容不是你能提供的,但你的信息总有一定来源,提供后,可以写书面申请要求法院查询。
如果执行法官拒绝查询,你可以向法院领导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