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0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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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社會/文化 >> 法律
 
問題描述:

我现租一门面和老板签定了两年合同(没有到有关部门登记且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可是当我装修进货营业两个月后,老板却把房子卖了。买方声称合同没有到有关部门登记不能对抗第三者要我搬出来,不租给我了。请问买方说的话是否有法律根据。如买方强行要我搬出来我可以向原产权人还是买方索要哪些方面的赔偿(如门面装修、误工等,请回答详细一点)。

參考答案:

未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买主应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否则应该承担赔偿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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