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开李宁专卖店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正确的品牌经营理念----具有国内外知名品牌经营管理经验
二)、丰富的零售管理经验----具有多年商业零售及管理经验
三)、合适的店铺位置----位于当地城市繁华商业街或体育品牌专卖街的黄金地段
四)、合理的店铺格局----李宁专卖店店铺标准
(一)形象店:
在省级行政中心城市、地级市行政中心城市有形象店设置,形象店铺营业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并且按公司形象店装修标准进行装修。
(二)标准店:
地级市行政中心城市、地级城市所在标准店的店铺营业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并且按公司标准店装修标准进行装修。
县级行政中心城市、县级城市所在标准店的店铺营业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并且按公司标准店装修标准进行装修。
(三)店中店:
省级行政中心城市店中店营业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
地级市行政中心城市、地级城市店中店营业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县级行政中心城市、县级城市店中店营业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商场店中店必须是位于商场中独立的区域。)
五)、人员配置。
包括:店长、副店长、收款员、库房管理员、导购员、进货员等。
六)、资金实力。
经营者须有相当的资金实力用于前期店铺租赁、装修和后期首批进货。
二、新开李宁专卖店的流程
(一)申请人通过咨询销售代表了解李宁公司的经营方向,公司对新开店的要求、标准和程序;
(二)申请人向销售代表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人如实填写的《开办李宁专卖店申请人资料》;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上述申请表后);
3、申请人提供资金实力证明;
4、预选店面的位置图;预选店面的平面图;预选店面所在街道照片;预选店面门头及店内照片。
(三)销售代表整理审查并签署意见,填写《申请人评判表》后上报大区督导;
(四)大区督导审查并在《申请人评判表》上签署意见;
(五)大区督导同意的,申请方填写《开办李宁专卖店申请表》并提交开店所需资料,由销售代表报到市场拓展与管理组;
(六)市场拓展与管理组按公司的规定,审查资料,在两个工作日内评判是否合格给予开店;
(七)市场拓展与管理组批准后,报销售部经理审核,经理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开店;
(八)经理批准开店后,申请方在市场传播部指导下按统一零售系统视觉标准装修店面。
(九)店面装修后提供照片,由客户管理组验收。合格后,授权特许经营;不合格,限期整改。
(十)客户须对《“李宁牌”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内容仔细阅读,确认后签字盖章,并在收到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交回李宁公司,否则该协议书无效。
(十一)市场拓展与管理组在接到签署的协议书后两个工作日内签署《“李宁牌”特许经营资格认证书》和颁发认证牌。
三、新开店所需填写和提交的资料
一)应提供的资料
1、申请方填写完整的《开办李宁专卖店申请表》;
2、申请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年检,盖工商局复印件专用章);
3、申请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年检);
4、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书复印件;
5、申请方法人代码副本复印件(需年检,仅法人提供);
6、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代表与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都需要);
7、注明店址的申请方所在地区地图;
8、申请方申请店铺详实的平面图、立面图;
9、申请方申请地点的房屋产权或店铺租赁协议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须盖申请方公章。
二)表一:《开办李宁专卖店申请人资料》
三)表二:《开办李宁专卖店申请表》
四)开户及客户更名流程
(一)客户开户流程
1.客户正常开户需要填写开户资料表,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书复印件。
2.销售代表确认后,填写SAP申请表报到大区督导。
3.大区督导审核后报到市场拓展与管理组。
4.市场拓展与管理组在 壹个 工作日内,审核并报到财务部。
5.财务部在 壹个 工作日内完成客户SAP建立开户。
(二)客户名称变更流程
1、客户名称、收货地址、电话、法人等变更需要填写经销商名称变更申请表,报销售代表处。
2、销售代表确认后,填写SAP申请表,连同经销商名称变更申请表及变更后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资料报给大区督导。
3、大区督导在审核后报到市场拓展与管理组。
4、市场拓展与管理组在 壹个 工作日内,报到财务部。
5、财务部在 壹个 工作日内完成客户资料更改。
五)表三:《开户资料表》
六)表四:《经销商名称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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