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 辞职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1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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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社會民生
 
問題描述:

我在一家服装店工作.已经干了9个月.大家相处的都很好.可是.因为有急事.必须要走.于是我提前三天告诉了她..让她点货.她什么都没说就让我走.可是当开支的时候.只开了上个月的.500元押金没给我开.我该怎么办.我给她打电话.她却说当时用我的时候.叫人跟我说了.押金留的目的就是说要走的时候必须提前一个月跟她说.否则一分也不开.这是规定.姐妹处的在好.也不行〕

可是我和另一个店员都没听见./我跟她说.那个店长没说.她给哪个店长打电话/就说说了

可是我知道..事实上真的没说.我真不知道怎么办就求她/可是她说不能坏了规定/.可是我知道以前在这的一个营业员也是这样.她也给开了

为什么到我这就不行呢.我跟她说在回去呆一个月能不能给开/她说怎么的都不能开了 我该怎么办//求求大家教教我

參考答案:

国家劳动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就职人员任何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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