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伤处主要在小腿肚子处,缝了三针,全家停工2天。当事人停工2个星期,由于受伤后下开大雨,在外面买的货物全被雨水浸泡毁坏了(自己家开的一个小卖部)造成间接损失约500元
保险公司也来人调查了,现在不知道要索赔多少?
我想了一个索赔的种类:如下
医疗费用
营养费用
误工费用
交通费用
间接损失费用(如上提到的)
要求这些索赔在法律上都是正当呢么?
精神损失是否可以提出赔偿?
多谢了
參考答案: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伤如果不重,一般精神损害赔偿难以支持。
关于这方面的规定你可以到下面网址去查一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