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男朋友的感情很好,但是我父母不同意,他是哈尔滨人,我是北京的,元旦的时候,我因为种种原因,把他赶回了哈尔滨,现在我俩已经两个多月没见面了。我在北京没有房子,工作也不稳定,他家在哈尔滨有房子有好的工作和关系,他想让我跟去哈尔滨,嫁过去。可是我都不敢跟父母说,怕父母伤心更不同意。我应该怎么办呢?到底要不要去,如果不去,我们就只有一条路分手。另外,他对我特别特别的好,是个负责人的好男人,以前我不珍惜他,现在后悔了,我真的不想放弃,不想把我心底最单纯的爱情抛弃!我要在北京,还是去跟他在哈尔滨生活???帮帮我!谢谢
參考答案:不要分手 这种并非感情破裂得分手会让你后悔一辈子 即使后来你又有了自己的幸福
让父母放心他能照顾你一辈子 你会过得很好
可以理解你的心情
到了外地就什么都是一片空白 我们所有的所有都系挂在这一个男人身上 这时候就看你是不是信任自己的感情 不过感情的事是说不准的
自认为这种事最好不要女方做出更多牺牲 因为一但万一 受伤害得还是女方 青春 家庭 对女人来说更重要
可以跟他商量一下 年轻男人闯一下北京 有什么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