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份合同各约定了不同的管辖地应该以哪份为主?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1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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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社會民生 >> 法律
 
問題描述:

A公司与外地的B公司签订了多份购销合同,合同中各约定了不同的管辖地,现A要起诉B拖欠货款,但法院以合同约定地点不明确为由不予立案.应该怎么办?这种情况应该以哪里为管辖地?(大部分合同约定为原告所在地,只有第一份合同约定在B公司所在地)

參考答案:

申请复议啊.既然合同确定管辖地有两个,双方可以选择一个.不论是以、原告,还是被告,法院都应受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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