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与单位继续签劳动合同吗?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12-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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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社會民生 >> 求職就業
 
問題描述:

本人大专毕业,经济管理,后又读了三年的夜大本科:工商管理。公司是房地产发展商,现在所从事的工作是商场客服助理,多与客户沟通协调,也有点像物业管理和城管的性质。工资也就一千几百块钱。在这行已经做了三年了。觉得没有发展的空间。其实本人想做市场类的工作。我有辞职的打算,因为公司没有太大的发展空间,人工也不高。但未找到新工作。我的劳动合同是到3月31日。公司打算跟我续签,昨天发了一份续订的通知书给我。没想到会那么快,回执日期是12号。如果过了12号还没交上去,公司会当我弃权吗?我是抛个身出来找工,还是应该骑牛找马呢?

參考答案:

不要意气用事,小不忍则乱大谋!再签一年对你也没什么大的影响。在这一年里,你可以上网或去人才市场看看有没适合自己的工作,并参加面试,这样你这知道,像你目前所具备的才能可以应聘到什么样的公司什么样的岗位,是否适合自己,如果应聘上了,提前一月提交书面报告即可离职。即使应聘不成功,你也知道自己目前所欠缺的地方在哪里,才能有的放矢的做一些准备,以备明年的这个时候,你真能如己所愿,寻求到更好的发展空间。

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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