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能拿到属于我的东西?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1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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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社會民生 >> 法律
 
問題描述:

我是一个在读的大学生,还有一年半就毕业了。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了,我判给了我母亲,但由于我母亲没有抚养的能力,我一直是由父亲带大的。去年年初的时候,父亲由于债务问题而进了监狱。在出事前,父亲向朋友借钱买了一套房子,现在的价值应该有100万人民币左右,今年3月就要交房了。由于当时父亲在购买时填了他同居女友的名字,而她决定把这套房子卖了。因此,我想问的是,我是否能向我父亲的同居人要部分卖房子以后的钱?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取得?还是我根本没有权利去要这笔钱?

还要补充的是,我父亲和其女友还有个未婚生的小孩,而我之所以想要部分的钱是因为我母亲没有能力供我到大学毕业,而事出突然,我父亲也根本没有给我留下足够的学费以及生活费,支撑我到毕业以后找到工作。

參考答案:

如你所说的她是该房产的产权人(产权证上记载的或购房合同中写明的)的话 ,她完全可以将房屋出售啊!即使不是真正的产权人,只要房屋卖了并办理的产权过户手续(且对方无过错的话)你父亲也只能找她要钱(不过那时人可能都没有了)

你是没有权利的(因为你父亲并没有去世,你不可能继承他的财产)

你可以联系你的父亲,他可以委托律师或你代理他向法院提出解除同居关系来处理其财产(法院会进行划分的,不过你要尽可能的证明你父亲是实际购房者,而且这些钱要回来后也可能被你父亲的债主要走啊!那个小孩你父亲是要负抚养义务的)

你已经成年,你父亲没有必要必须支付你的学费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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