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学法律的学生。我想请教各位高人。没有律师资格证可以出庭帮朋友打官司吗?以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的资格行不行?或者以当事人的朋友身份可以出庭帮其打官司吗?
请尽量说得详细一些。
对于民事案件可以吗?
对于刑事案件是不是必须要律师才可以出庭呢?
參考答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从以上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 并不是只有律师才可以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不过其他人员不能以律师身份参与诉讼过程 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 其他人员就不可以去检察院拿或抄写和复制起诉的相关材料 而律师则可以 而且诉讼中关于程序和内容的方面需要较多的法律知识 由律师作为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比较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