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可供使用年限的数字和加起来,如,总共使用五年的话,令A=1+2+3+4+5=15?,第一年的折旧额便为原值减残值加清理费用,乘以尚可使用年限5/15.第二年便乘以4/15.第三年乘以3/15,第四年乘以2/15,最后一年乘以1/15.
为什么要=1+2+3+4+5=15?
參考答案:因为一共可用5年,第一年开始提折旧的时候还可以用5年,第二年的时候还可以用4年.依次类推,到第五年时只能用1年.把各年可用的数加起来,便是年数总和法.
因为它年数总和法知道它一共有15年,第一年是还有5年,占5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