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过“减轻”“从轻”“从重”,不知道有没有“加重”的说法。
參考答案:'97刑法中取消了此前特别刑法中的“加重处罚”,可以说四种处罚的“模式”: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除处罚,当然还有“应当”、“可以”的区别——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重”也仅此一例。
不管是刑事处分,还是治安处罚,都讲究对公权力的制约和限制,而“加重处罚”恰恰给刑罚权、行政处罚权打开一个口子,使公权力的运用失去限制。从这一点上讲,我们的法律、我们的社会是一点一点地进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