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为了防止再出现地主阶级吗?
參考答案:是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的规定.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目的就是因为我国是实行的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
正因如此,开发商如果要进行房屋开发,首先就要将土地从国家所有变为出让性质的地,交纳土地出让金,但这种出让是有期限的,也就是上面所讲到的.
不过要说明的一点是,这次二会中物权法草案第八次审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解除了人民群众对其住宅在期满后的担心。当然了,最后还有待于该法的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