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真得很上脑子呀,大家一定要帮帮我。
我之前也问过着问题,现在我把问题系统地说一下:
我是06年8月份在北京一家国企上班,能解决户口。当时签了5年合同,第一年是实习,第二年转正即07年8月份。到目前为止,单位已经把户口解决好了(因为集体户口的那张纸已经办好了,在单位那保管着)。而合同中有一条写明着“在试用期间,乙方(我)可随时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我在试用期间不干了可以不要违约金把。那么现在我想问:现在我在转正前辞职要不要交违约金?因为按合同上就不用的。但是,单位已经帮我解决好户口了,绝对不会轻易放我走的,要走就肯定地要违约金啦,换作我是那单位的话,我也不会轻易放人,我帮你解决了户口,忙活了半天,结果你不到一年不干了,拿着户口一走了之,啥都不交,单位也不是傻子呀。
再问下:办好的户口能让单位打回原籍吗?能的话,我情愿他打回原籍,也不交违约金。因为本人家里没钱,我想辞了工作去考研。
參考答案:1、你所说的实习期不是试用期,试用期根据法律的规定,最长也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你现在肯定已经不是试用期了。
2、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你当时签订的合同里面应该有约定,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一般在实践中不会要交违约金的,但是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以及单位给你的培训等有关费用,可能都得交阿。
3、关于户籍的问题最好问派出所户籍管理科比较有用。
4、建议你便复习边工作,考上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