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号那天,我们把一个人打了,打进医院去了
今天,我们又打了一个人,一点伤都没有,我们直接去了派出所.
关了一个晚上,录了口供,我录口供时说我2次都没有打过人,那事实没有打过人,我只是在看而已..然后到了早上,有个人让我们把父母叫过去,我就叫去了,他把我们带出去,然后照相,然后让我妈担保我出去..说被打进医院那个人验伤的话,说我们什么拘留..他说他可能还会找我们来负责被打进医院那个人的事情..我会不会留案底或被拘留啊??我没有打过人..我17岁~~
我这是第一次,之前没犯错..我要负什么责任呢?
參考答案: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应该没有你的责任.只要不受到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是不会留下违法犯罪记录的(案底).在派出所照相和按指纹,那叫收集刑事情报资料,不是案底.